新世紀的到來,特別是中國進入WTO後,中國陶瓷業和中國經濟一樣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。在新的形勢下,爲了進一步弘揚中國傳統陶瓷文化,爲了總結、展示、交流並鼓勵我國陶瓷藝術工作者近年來所取得的成就,爲了推動我國陶瓷藝術設計與創新的進步,中國陶瓷工業協會定於2002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浙江省龍泉市舉辦《2002年全國第七屆陶瓷藝術設計創新評比》活動。評比結束後,獲獎作品將赴上海參加於11月份舉辦的上海國際藝術節展覽。
中國陶瓷工業協會延續原經工業部所主辦的"全國陶瓷藝術設計創新評比"活動已歷經了二十餘年,共成功舉辦了六屆大型評比活動,爲繁榮中國陶瓷藝術、發展陶瓷事業、培養和推出陶瓷藝術設計人才做出了重要貢獻,這一點得到了中國陶瓷界的一致肯定。
目前,陶瓷業在國際上已形成自己的獨立組織,中國陶瓷工業協會作爲我國大型專業組織,必然要肩負起推動中國陶瓷走向世界的使命,並將我們的這一大型評比活動逐漸推向世界,讓它最終成爲國際陶瓷界的重要活動之一。
評比活動方案 一、宗旨
1、堅持創新。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,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。鼓勵一切適應新世紀、新時代、新生活的陶瓷藝術的創新。
2、陶瓷藝術設計創新不僅包括設計觀念、設計構思的獨創性、作品的時代性、民族性及特色,同時,也包括材質運用的創新、技法的創新、工藝的創新等,以及它們與設計創新的完善結合。
3、陶瓷藝術設計創新評比活動覆蓋日用陶瓷設計、傳統藝術陶瓷和現代陶藝等各個領域。本活動要肯定各個産區陶瓷藝術的特點,充分展示它們不同的風貌。
二、時間:2002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
三、地點:浙江省龍泉市
四、主要活動安排
1、作品評比;
2、宣佈評比結果暨評比活動講評會;
3、中國陶瓷設計研討會,龍泉青瓷研討會;
4、參觀古窯址和陶藝作坊,現場陶藝製作;
5、陶瓷展銷會;
6、當地特色旅遊及登山運動;
7、獲獎作品參加上海國際藝術節展覽。
五、參評作品範圍及分類
1、作品範圍:自1998年第六屆全國陶瓷藝術設計創新評比活動後設計創作的作品。
2、作品分類
(1)日用陶瓷類(2)傳統藝術陶瓷類(3)現代陶藝類
六、評比原則
1、日用陶瓷類
(1)造型、裝飾的獨創性,以及整體藝術效果,鼓勵具有超前意識的概念性設計;
(2)使用功能以及配套的合理性;
(3)新材料以及材料、工藝的生産適應性
2、傳統藝術陶瓷類
(1)設計構思的獨創性,作品既富有傳統民族特色,又富有創新理念,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;
(2)材料的合理利用,表現技法的創新;
(3)鼓勵對傳統藝術的繼承與創新,技藝水平的提高。
3、現代陶藝類
(1)作品的獨創性,多元化的風格和深刻的內涵,以及時代精神;
(2)鮮明的個性和民族性;
(3)表現手法、技藝、材質運用的新穎性;
七、評審委員會的組成及評比辦法
1、由中國陶瓷工業協會邀請國內及海外陶瓷藝術家、設計家、學者組成評委會。
2、按評比原則對上述三類作品分類評審、頒獎,具體辦法由評委會擬定與實施。
3、評審全過程由當地公證部門監督執行,以確保評審工作的公正性。
八、評獎及宣傳
1、按評審類別,每類分設金、銀、銅獎及優秀獎,傳統藝術陶瓷類與現代陶藝類獲獎率各爲15%,爲鼓勵日用陶瓷的設計與創新,日用陶瓷類獲獎率爲20%。另設評委特別獎和特別榮譽獎若干名。
2、評審工作結束後,當即召開講評會並宣佈本次評比結果。
3、評比結果將在陶瓷行業有關報紙雜誌上刊登。
4、評比工作結束後,一個月內,由中國陶瓷工業協會向獲獎作品作者頒發獲獎證書,所獲獎項可以作爲職稱評定、晉升的資格之一。同時,將向所有參評作者頒發參評證書。
5、對獲獎作品及參評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出版畫冊,並在刊物媒體上宣傳。
九,報名
1、報名截止日期爲2002年9月30日
2、每個作者參評作品不得超過5件(套)
3、各省市有條件的主管部門、公司、協會、院校、研究院所等單位統一組織報名。個人 以及香港、澳門、臺灣等地區的作者向中國陶瓷工業協會秘書處直接報名。
4、費用:每件(套)作品的參評報名費爲200元,(不含運輸費),如有統一組織參評的 單位,可以向個人酌情收取運輸費及組織費用。
5、傳統藝術陶瓷及現代陶藝類作品,作者人數一般不超過2人,如爲一套作品且其中單
件數量超過5件以上,作者人數不超過3人。每套日用陶瓷類作品,作者人數不超過3 人。
十、作品送評及返回辦法
1、報名者請在作品底部及外包裝箱明顯處貼好標簽,注明×省×市×類作品及作品名稱,以便評比後裝箱。
2、爲保證藝術效果,茶具應送整套作品參評,食具應送不少於20件代表件或整套作品參評。
3、運送作品的安全及保險由參評者負責。
4、運送作品的具體時間、地點、辦法在秘書處收到報名表及參評費用後另行通知。
5、作品退回:評比結束後,由組織者、作者本人或受委託人取回。
6、爲配合上海國際藝術節活動,經作者同意,獲然作品將由主辦單位統一組織赴上海精文藝術中心舉辦《中國新世紀陶瓷藝術展》。活動結束後,未售出作品由作者本人或受委託人負責取回。